天津科技大学
创建于1958年,是中央和地方共建、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,工、理、文、农、医、经、管、法、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,,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、第二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、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院校。
天津科技大学艺术设计学院
创建于1985年,是国内规模较大、专业设置较齐全、教学条件优越,集专业教学、创作设计、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设计学院。
①学院拥有设计学、艺术设计两个硕士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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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产品设计、环境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公共艺术、动画、表演7个本科专业。
优秀学生毕业时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设计学是天津市一级重点建设学科,产品设计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产品设计、动画为天津市品牌专业,视觉传达设计、服装与服饰设计属天津市应用型专业。学院是天津市社科类重点研究基地,各专业均设有工作室和研究中心,为学生创作搭建实践平台。
一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2021年艺术类(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)拟招收本科生400人
,招生专业含产品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公共艺术、服装与服饰设计、动画。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(市、区)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。
二、招生省份
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新疆
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(市、区)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,且成绩合格。
四、学费标准
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,其中,“学分学费标准”为每学分100元,“专业学费”标准如下:
若主管部门对学费标准进行调整,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。
五、录取原则
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(市、区)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
(一)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,,依据我校在该省(市、区)的招生计划,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,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“分数优先”的规则安排专业(内蒙古自治区除外)。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分,以“专业志愿清”的规则进行录取。
(二)综合分计算方法:
1. 招生主管部门对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有明确计算办法的省份,按投档成绩执行。
2. 内蒙古自治区:综合分=文化课成绩×40%+统考成绩×60%。
3. 其他省份:综合分=文化课成绩×70%+统考成绩×30%(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)。
(三)综合分相同时,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;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,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(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、数学)。